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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政审、体检及录取
(一)、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1. 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2. 根据教育部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3. 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 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 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试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八、 考点设置
专业考点(含统考类及非统考类)设在云南艺术学院内,乘2路、26路、90路、106路及8路公共汽车到昆医附二院站下车后向前走100米,或到麻园站下车后向后走300米,即可到本院。
九、 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西郊麻园9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 (0871) 6249078、6249336
邮 编: 6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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