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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指南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如生源所在省有专业统考且省级招办有明确要求,须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后方能参加校考。
二、招生计划
我校美术专业本科招生计划一贯面向全国,招录不做分省计划,录取操作时按照我院的录取原则,结合各省(市)考生的实际情况,统一划线,全面平衡。我校美术类专科招生计划按各省招生计划专刊刊载的招生数执行。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人) |
招生科类 |
学费 (万元/年) |
| 艺术 设计 |
陶瓷艺术与工程 |
本科 四年 |
46 |
艺术(理) |
0.92 (暂定) |
| 陶瓷艺术设计 |
138 |
文理兼招 |
| 陶 艺 |
90 |
| 环境艺术设计 |
90 |
| 装潢艺术设计 |
90 |
| 雕塑 |
90 |
| 美术学 |
28 |
| 动画(数码媒体艺术) |
90 |
| 工业设计 |
138 |
| 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 |
专科 三年 |
50 |
文理兼招 |
0.92 |
| 产品造型设计 |
50 |
| 电脑艺术设计 |
50 |
| 装潢艺术设计 |
50 |
说明:①本招生计划为学校预安排数,以教育部批复执行计划为准。
②本科学费收取标准按江西省物价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考生可通过网上查询招生信息,也可向我办函索“简章”——应自备写明完整信息的回邮信封一个及附加工本费伍元。所有考生一律在考前2天内到各考点接受面报(石家庄考点面报时间为考前3天)。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字迹应端正、清晰,电话、地址准确,否则影响邮件投递、甚至导致录取差错事故发生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1、近期一寸正面头像免冠同底照片三张; 2、填写我校当年美术专业招生报名表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4、各省高招办办理的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
四、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1、专业考试:素描、色彩。
考试地点:我校在全国分设十九个考点,江西省籍的考生只要参加江西省高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认可江西省的专业统考成绩;其它省籍考生应该按“就近择便”的原则自选一个考点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校考,如各省对专业校考考点的选择有特别要求请按照各省的规定执行,且考生如跨省参加我校校考请提前咨询考试考点。(详见附件——2008年美术专业加试考点安排表)我校专科专业直接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如考生所在省不组织专业统考的,则承认本校的校考成绩。
考生考试费用每人160元,食宿费用自理,画具、颜料等自备。专业考试后,凡合格者我院将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录取办法”等材料,2008年4月初,所有考生均可通过我校校园网快速、准确地查询到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并由考生网上核查本人的报考信息是否正确,若有错误之处,请考生与我办及时取得联系并予以更正。
2、文化考试:专业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艺术类专业除艺术设计(陶瓷艺术与工程)招收艺术(理)外,其它专业都文理兼招;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
五、志愿填报
填报高考(Q吧)志愿时,必须认真查询各省高招办出的招生计划专刊,填写(填涂)在正确的志愿栏内,本科一般都填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内,必须正确填涂。近三年我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情况登载在我校校园网上供大家报志愿时查询参考。
六、录取及在校待遇
在政审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专业、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原则上高考文化各科总分≥340分,且英语分≥70分,语文分≥75分),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入学后在陶瓷艺术设计和雕塑二个专业中分别开办专业重点班(参照本硕连读模式办学)——以素描和英语成绩为选拔条件,采取滚动淘汰制。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努力、刻苦学习;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及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专科学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层次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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