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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美术作品版权在行动

来源:中国文化报   2009年06月11日   浏览次数:1675

  “近十年来,代理我作品的画廊,都有我的真品保证书。作品上有手印,签名上还有钢印,另外有照片和防伪标志。我把所有能做的都做到了,可潘家园还是有一摞一摞的照片,都是移植的。有时候看着很好笑,上面是我的标准照,下面却挺着别人的大肚子。”中国美协副主席王明明在日前召开的中国美术作品版权保护座谈会上说到。

  近些年来,美术作品版权遭遇侵犯的现象层出不穷,做假、卖假、拍假日益严重,著作权维护步履艰难。在这种形势下,中国文联、中国美协召开了美术作品版权保护座谈会,邀请美术家、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出版界、法律界的有关人士,对如何保护美术作品版权进行了探讨。

  侵权现象纷繁复杂

  王明明表示,美术作品在市场上流通,侵权状况一年比一年严重。“去年在瀚海看见一本我的画册,里面几十张画,全是假的。请执法大队的人调查,出版社说从来没出过,印刷厂也说从来没印过,最后查明连版号都是假的。执法大队说根本就查不下去,要查,只有当场抓住。”

  画家史国良几年前就开始做打假工作,如今感到非常疲惫,甚至有了放弃的念头。最让他感到痛苦的是没有话语权,不仅自己,连专业团体、专业队伍也没有。“我打官司打到法院去,自己没有话语权,找最熟悉这个行当的专家、专业团体来也不行,因为没有鉴定资格。所以要请犯罪学的专家来鉴定笔迹,要请工商部门的来鉴定,这太可笑了,谁能比我自己鉴定自己的画更专业的?”他愤愤不平地说。

  画家谢志高还谈了出版物版权的问题,“出版画册现在基本上都是画家自己掏钱,连书号都是买的。包括人美出的‘大红袍’(红色大开本画册),几十万,自己出钱,这个版权归谁呢?按道理版权应该归画家自己啊,可是现在这个问题就没有人来确定。还有我十年前写了一本技法书,中国美术学院出的,再版了六次,什么消息都没有,也不给稿费,不过现在也没有精力顾着这些。”

  相关法律需要健全和普及

  针对美术作品版权维护遇到的难题,中国艺术研究院美术研究所所长梁江建议对原有的著作权法加以修订。“著作权法第一版是1991年,从著作权法进入美术家的视野至今,原有的不能说已执行得很好,还接连碰到很多新情况。我个人认为,著作权法的若干定义连同实施条例,对于美术作品的界定欠全面。比如说新媒体艺术,原来定义已经包纳不了。还有的说保护‘具有审美意义’的作品,而当代一些美术作品可能已与审美意义无关。按这样定义执行下去,很可能对不上号。”

  但是,新闻出版总署法规司法制处处长高思认为,目前大家对现有法律的认知、理解和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大。他表示:“行政机关在现行法律里面规定很清楚。什么情况下出现了盗版的情况,国家版权局、行政力量就可以介入,发现侵权的案件就可以没收、罚款,这是有法可依的。还有一个民事途径,作者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了,比如说出版社违约了,根据著作权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政府可以行政介入帮助我们维权。”不过他也坦言,国家版权局多年以来投入了很多力量进行培训、教育,但是跟美术家的接触相对就少得多,听取美术家的意见也很少,今后在这个方面需要加强。

  中国美术馆学术一部主任陈履生针对目前存在的著作权、所有权不分的现状,重点谈了著作权的概念以及维护,“美术馆收藏作品,仅仅是占有所有权,而没有获得作品的著作权,这是中国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权和著作权相分离的原则。如果说把收藏作品拿出来展览,著作权法是允许的,可是要出版,就必须要征求作者的意见,但是,收藏方往往把这个忽略掉了,想怎么印就怎么印,要大就大,要小就小,甚至是把七行的书法作品裁掉了三行,这就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的完整性。”

  呼唤成立美术作品

  版权保护组织

  除了修订以及普及相关法律外,多位与会者提出了成立美术作品版权保护委员会。组织者当然非“娘家人”中国美协莫属。国家版权局版权司版权处处长段玉萍表示,跟强大的使用者相比,作者、画家、音乐家在国内应该是属于弱势群体。但是如果由美协出面,把画家都召集到一起,特别是在维权上,能发出共同的声音,可能影响会大一些,保护起来会更有力。美协目前可以考虑在现有的基础上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或者成立一个二级协会,来承担我们美术家的维权工作。

  在具体的维权工作上,陈履生表示,现在不缺鉴定专家,关键是需要建立一个正常的秩序。“比如说中国美协建立一个机构‘史国良鉴定中心’,这是一个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真正对个案有研究的专家,而不是泛专家,全世界史国良的作品,都送到这个权威的中心来作评价。正常秩序建立起来了,真假的问题就解决了。”但是也有实际问题,“中国的艺术家很多,如果成立10个鉴定中心,就会有10个以外的某一个画家,千方百计地要将自己成为11个、21个、110个……美协弄不过来的。”

  “美协在现有的基础上,其实可以借助一些外力,请一些专业的律师。”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孙建红根据自身的职业特点建议,“合适的、专业的、有经验的律师团,或者专业律师的维权工作组,帮助美协来做这个工作,我认为完全可以做好。”

  不可否认,如今距美术作品版权能够完全得到保护还有一定的时间。正如段玉萍所说,“毕竟我国在著作权保护方面还是初级,经济水平也好,整体水平也好,都不是很高。美术作品版权被侵犯等问题是这个阶段的产物,越不过去,必须走过这个阶段。”

  但此次会议加快了中国美术作品版权保护的步伐。中国美协分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李荣海最后表示,“最近中国美协分党组会很好地研究一个意见,为保护我们美术家的权益,为推动整个美术事业的发展,尽快拿出一个比较成熟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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